半导体业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未延续。
历时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18号文件”)的替代政策终于出台。文件虽有诸多扶持软件业发展的举措,但备受业内人士关注的半导体业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却并未延续。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的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当时,上海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守雷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是中央政府层面发出的信号,就是说,新18号文件就要落实了。半个多月过去,果然成真。 原18号文制定于2000年。颁布以来,中国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获得了高速发展,被称为“黄金10年”。不过,截至目前,与海外许多国家与地区相比,中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基础还较为薄弱,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链还缺乏真正的自主性。 以软件业为例,本土所有软件营收之和不及一个微软;以半导体为例,大陆所有半导体设计企业营收曾不及全球第10名的巨头台湾地区的联发科,而本土所有半导体企业营收不及英特尔。 2005年,迫于美国压力,中国废止了原18号文件中关于一项增值税优惠措施。这被视为美国对中国半导体业崛起的忧虑,因为,针对软件业的增值税优惠没有取消。 这项优惠废止后,尽管其他条款继续延续,但市场人士依然认为已处于政策真空期,因为原文件去年底已经到期,新政亟待出台。2006年,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丁文武曾向本报透露,18号文替代政策已被列入国务院2006年立法计划,将很快出台。不过一晃5年才真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