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光学学科博士生教育质量,激励光学学科前沿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促进我国光学事业发展,中国光学学会开展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开展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是光学、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的基础研究类或工程技术类课题。 2、对于基础研究类课题,选题属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应用前景,在理论、方法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对于工程技术类课题,选题有明确应用背景、具有重要工程价值,在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科技论文写作规范。 5、博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应是学科点所在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以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年内获得的成果,但不包括尚未刊登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等。 6、本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7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以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 7、参评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二、评选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由国内拥有光学、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单位评选出不超过一篇学位论文参加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专家推荐: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或理事可联名两位专家推荐一篇学位论文参加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每位会士、理事与专家当年只能推荐一篇论文。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