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光学学科博士生教育质量,激励光学学科前沿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促进我国光学事业发展,中国光学学会开展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开展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是光学、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的基础研究类或工程技术类课题。 2、对于基础研究类课题,选题属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应用前景,在理论、方法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对于工程技术类课题,选题有明确应用背景、具有重要工程价值,在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显著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科技论文写作规范。 5、博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应是学科点所在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以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年内获得的成果,但不包括尚未刊登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等。 6、本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7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以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 7、参评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二、评选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由国内拥有光学、光学工程及其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单位评选出不超过一篇学位论文参加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2.专家推荐:中国光学学会会士或理事可联名两位专家推荐一篇学位论文参加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每位会士、理事与专家当年只能推荐一篇论文。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参加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人于2018年12月16日前向中国光学学会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三类: (1)《全国光学优秀博士论文推荐表》,根据推荐渠道选择对应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5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推荐表内容须与电子版推荐表内容一致。 纸质版推荐表中包含原件2份、复印件13份,原件中“保密委员会公章”和“单位公章”处必须加盖公章。 电子版推荐表根据推荐渠道采用对应的命名规则:2017光学优博推荐表_单位推荐_单位名称_作者姓名,或2017光学优博推荐表_专家推荐_专家姓名_作者姓名。 (2)博士学位论文全文纸质版一式15份、电子版1份。 电子版学位论文根据推荐渠道采用对应的命名规则:2017光学优博推荐论文_单位推荐_单位名称_作者姓名,或2017光学优博推荐论文_专家推荐_专家姓名_作者姓名。 (3)附件材料纸质版2份(胶装带封皮和目录)、电子版1份,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与著作清单、代表性论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等。 电子版附件材料根据推荐渠道采用对应的命名规则:2017光学优博推荐附件材料_单位推荐_单位名称_作者姓名,或2017光学优博推荐附件材料_专家推荐_专家姓名_作者姓名。 2.电子版申请材料根据报送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osoffice@cast.org.cn。点击附件下载电子版《全国光学优秀博士论文推荐表》。 3.纸质版申请材料可通过现场报送或快递邮寄两种方式报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东201室中国光学学会 电话:010-62103275,010-62103235,010-62103292 四、表彰奖励 1.2017年度全国光学优秀博士论文不超过5篇;视实际情况,也可评选不超过5篇的提名优秀论文。对每位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论文名单、获奖者介绍将在中国光学学会网站进行发布。 附件: 1.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例(试行); 2.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_单位推荐; 3.全国光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_专家推荐。 中国光学学会
2018年10月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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