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采购LED照明产品专用胶招标公告联合采购LED照明产品专用胶招标公告 “中照通明”LED照明采购联盟根据会员采购单位建议,自即日起招选一批专LED照明产品专用胶厂商纳入“联合采购管理库”,以便于会员采购单位优选订购所需产品。 二、“中照通明”LED照明采购联盟简介 “中照通明”LED照明采购联盟是由中照通明(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照明行业机构资深专业人士发起成立。联盟设有工程企业联合采购服务中心及LED照明产品原材料联合采购服务中心。 “中照通明”联合采购联盟的照明生产企业会员采购单位目前已近百家,年度联采用胶量达8万公斤以上,此数据还在不断增长中。为方便会员采购单位优选LED照明产品专用胶,实施定点采购与管理。本联盟正在招标LED照明产品专用胶供应商。为确保“联采管理库”质量与优势,联采库设定的采供比将严格控制在:≤100(会员采购单位):4(入库供货企业)。 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通过评选的供应商将纳入“LED照明产品专用胶供应商企业库”, 会员采购单位联采负责人均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入库供货企业交易成功率高,可轻松获取订单。 三、联合采购方式 1、经联采服务中心综评优选出的供应商,将统一纳入“联合采购产品管理库”。相关入库价格及产品信息仅限会员采购单位查阅,不对联盟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入库资料。 2、入库供货企业与会员采购单位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结算货款,供货企业直接对会员采购单位开具税票。 三、供货企业资格要求 1、供货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供货企业自行生产、制造; 2、供货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 3、供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和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供货企业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 4、供货企业必须拥有所投标产品的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供货企业参与。 5、供货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投标企业应是制造企业或制造商一级授权的代理商。不受理区域经销商或分销机构报名投标。 四、招选评选说明 1、资格预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报名企业即可通过电话联系预约报名,联采服务中心招选办公室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报名人提供“投标登记表”。报名单位填写登记表并附企业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质量认证等资质文件电子版),发送到联采服务中心邮箱参加资格预审。 2、领取招选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免费领取电子版《招选文件》。产品规格及品质要求在《招选文件》中有详细说明。 3、投标文件提交:在招选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4、评选方式:本次评选采用集体评议、综合比选。联采服务中心招选办公室将会同相关会员采购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士对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入选单位将与联采服务中心签订“入库供货”协议。 申明:“中照通明”采购联盟对投标企业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投标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主任(招选办公室) 电话:010-52428920 15810099756 邮箱: zztmbj@126.com 地址: 北京市亦庄开发区光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嘉创路5号613-01室 中照通明(北京)LED照明采购联盟 LED照明产品原材料联合采购服务中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