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要重视科研人员智力回报
同一个账户公私混用属实,但那笔被陈哲宇他们分配的50万元,是否完全属于被套取的科研经费的一部分?此50万是否就是彼50万?这成为该案备受争议的要点之一。面对公诉人,他曾反问对方:如果你从一个账户中取出部分钱买了一台电视,你能说明这部分钱是源自去年哪个月的工资吗?
陈哲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更多的原因还是在于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体制问题上。 近年来,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问题一直有讨论。虽然国家层面也在出台或修改相关政策,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在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中,中央开了一个三米宽的大门,但到了行政执行层面,被各种规定和细则约束得只剩下三厘米的门缝儿了。 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应该谴责 陈哲宇在被带走后曾对律师做过一个比喻:科研经费如同一桶水,按要求是申请一个瓢去舀,但申请程序很繁杂,且很可能瓢申请来了,水也坏了。“所以我用勺子去兜了几勺用于维系实验室的科研。”其二审律师周泽认为,这几勺的量远远少于陈哲宇及其团队所应得的。他觉得,无论是套取的400万科研经费还是引发此案的那50万元,真正导致目前状况的实则是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问题。 据中青报报道,2015年3月,在完成对科技部、中科院的巡视后,全国人大常委、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的令狐安痛心地指出,普遍存在的科研经费报销问题,大部分属于现行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的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中华也曾就类似案例撰文称,科研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具有可谴责性,但不应认定为贪污罪。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向钱报记者表示,科研经费只能用于协议所规定的研究目的。除非协议中有规定,科研人员可以通过开公司来就技术进行试验或检测,否则不允许通过公司来对经费进行操作。 科研经费的尴尬:花不动、赶紧花、胡乱花 一位不愿具名的高校科研人员向记者表示,科研经费申请和报销难,套取科研经费确实存在于现实中,用陈哲宇同样的方式来套取科研经费用于维系科研的情况,在高校并不鲜见。在申请立项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必须要让审核部门看到科研项目的结果可行性,甚至于要告诉对方这个项目肯定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才会被通过,“可科学实验研究本身就有不确定性。虽然大家都在力求改观,但现实问题依旧存在。” 这位科研人员继而表示,即便申请到经费,只要走正规流程,这笔经费怎么花都好说,关键在于有的项目经费直到年底才会发到手,并且有些费用支出按照各地各校情况不同,处于不能报销的类别中,加之一些经费可能会有剩余,于是就会有“花不动、赶紧花、胡乱花”的尴尬状况,以及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 经费难管,因为科研有不确定性 针对此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一方面,即便陈哲宇和他的同事报销经费是合理的,是从搞好科研出发,但这不是绕开“繁琐程序”的理由。另一方面,从科研经费管理看,也确实存在制度障碍。 支振锋也表示,科研经费当然需要管理,但现在的科研经费管理重经费而不重科研,重管理而不重科研,实际上是走偏了。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应该是结果导向的。 “科研经费是为了服务科研,科研才是目的。”支振锋说,科研的特点,一是不确定性,不知道在科研的过程里边会发生什么,会支出什么,很难做一个精确的预算。所以科研经费在管理的过程中,首先要服务于科研目的,尊重科研规律,而不能简单套用行政经费的管理办法。他认为,尤其是要重视科研人员的智力回报。科研人员不仅是国家工作人员,更不仅是行政人员。如果硬是要套用行政经费的管理办法来管理科研经费一定会出问题,甚至会导致大量的造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陈哲宇说他很冤枉,可以理解。” 三米宽的门最后变成了玻璃门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到,验收后的课题,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并可以直接统筹支出用于科研活动,两年之内用不完再收回,并且重新明确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且不设比例。这意味着像陈哲宇这样的教授,可以合法合规地以绩效的方式获得劳动报酬,也无需再以套取科研经费的方式维系实验室运作。正是基于此,周泽认为法院在判决时除了要考虑陈哲宇的贡献以及主观上并无犯罪故意外,还得充分考虑这个政策走向。 对此,支振锋认为,这个文件很不错,但在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中,中央开了一个三米宽的大门,但到了行政的执行层面,被各种规定和细则约束得只剩下三厘米的门缝儿了。甚至最后连三厘米的门缝都没有了,三米宽的门变成了玻璃门,“看着是个门,实际上过不去。可望而不可及。” 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不该是空话 一些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反映改革的获得感不够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行政化,管得“过细过死”“重物轻人”;同时,一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科研经费成了“唐僧肉”,甚至被少数科研人员中饱私囊,造成国家资金浪费。 科技创新离不开制度创新,只有扫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真正解放第一生产力。 首先要舍得花钱养人。必须看到,我国科研人员总体待遇仍偏低,根本上还需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要敢于真正放权。此次下放的权限有些在制度层面早有规定,但执行中落实不到位。当务之急是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能“接得住”下放权限,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打通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要强化监管堵住漏洞。不断曝出的科研人员贪腐案件警示我们,下放权限,但监管之弦不能松,要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让经费更好服务于科学家的创新性活动。(来源:钱江晚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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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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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min2008 2017-05-18 08:38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应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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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大济 2017-05-18 08:40三米宽的门最后变成了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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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纱恋雪 2017-05-18 08:54同意同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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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刂大田 2017-05-18 08:57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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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ryo 2017-05-18 08:58专家:要重视科研人员智力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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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 2017-05-18 09:00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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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hou 2017-05-18 09:02国家一定要尊重知识分子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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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berhua 2017-05-18 09:06专家:要重视科研人员智力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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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wc 2017-05-18 09:17缺乏好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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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wade 2017-05-18 09:26标题意义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