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子学作为学术词汇,早在40年前就曾出现在学术刊物上,但最早赋之以科学定义规范的当数1970年。这一年,在第九届国际高速摄影会议上,荷兰科学家Poldervaart首次提出关于光子学的定义规范,他认为,光子学是“研究以光子为信息载体的科学’。过了几年,他又作了补充,认为“以光子作为能量载体的”也应属光子学的研究内容。其后,相继出现不少类似的定义。例如,法国颇有影响的DGRST组织提出:激光二极管的问世,使光子替代了电子成为信息的载体,从而促成了光子学的形成。世界著名的美国《SPECTRA》杂志,也于1982年率先更名为《PHOTONICS—spectra》,并提出光子学是“研究发生与利用以光子为量化单位的光,或其他辐射形式的科学”,并认为,“光子学的应用范围从能量的发生到通信与信息处理”。贝尔实验室著名的Ross教授为光子学作了一个颇为广义的定义,他认为,可与电子学类比,“电子学是关于电子的科学”,光子学则应是“关于光子的科学”。在我国,老一辈科学家龚祖同、钱学森等早在70年代末就频频发出呼吁,希望大家积极开展光子学的学科建设。钱学森教授提出,“光子学是与电子学平行的科学”,它主要“研究光子的产生、运动和转化”。他还首次提出了“光子学—光子技术—光子工业”的关于光子学的发展模式。鉴于上述情况,1994年我国一些科学家聚会于北京,在香山科学会议上,,对光子学的有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共识。关于光子学定义、内涵及研究范围,较为一致的见解是:光子学是研究作为信息和能量载体的光子行为及其应用的科学。或者广义地讲,光子学是关于光子及其应用的科学。 Bq4@I_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