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b4o 0me W1#3+ 国办 发明电〔2012〕33号
4;_.|!LN d;f,v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Skx TgX5 2)G ZU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M 3^p,[9r# a-7nA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Od"-w<' gxJ(u{2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thOCzGJ$ 'oo]oeJ-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1r@v
\#P `toSU>: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e-iiC]PI 7"M7N^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i9/1.Z {C
7=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DGp7f#9 (|Xf=q,Le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5e/%Tue. $UKDXQF"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7%JXVP}A 1W5YS +pf 国务院办公厅 `OduBUI]]
B} &C
h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