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广告投放
  • 稿件投递
  • 繁體中文
    • 5876阅读
    • 4回复

    [分享]车工生产实习须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syzzxgq
     
    发帖
    3
    光币
    -8
    光券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06-03-02
    — 本帖被 cyqdesign 从 机械加工与制造 移动到本区(2010-12-09) —
    车工生产实习须知 1U^;fqvja  
    一、文明生产 rI23e[  
    1、开车前,应检查车床各部分机构是否完好,各传动手柄、变速手柄位置是否正确,以防开车时因突然撞击而损坏机床,启动后,应使主轴低速空转1~2分钟,使润滑油散布到需要之处(冬天更为重要),等车床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 2= S;<J  
    2、工作中需要变速时,必须先停车。变换进给箱手柄位置要在低速时进行。使用电器开关的车床不准用正、反车作紧急停车,以免打坏齿轮。 Y`.FSs  
    3、不允许在卡盘上及床身导轨上敲击或校直工件,床面上不准放置工具或工件。 !hdOH3h=  
    4、装夹较重的工件时,应该用木板保护床面,下班时如工件不卸下,应用千斤顶支撑。 &>,c..Ke  
    5、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用磨钝的车刀继续切削,会增加车床负荷,甚至损坏机床。 xJlf}LEyF  
    6、车削铸铁、气割下料的工件,导轨上润滑油要擦去,工件上的型砂杂质应清除干净,以免磨坏床面导轨。 Rf9;jwU  
    7、使用切削液时,要在车床导轨上涂上润滑油。冷却泵中的切削液应定期调换。 dn!#c=  
    8、下班前,应清除车床上及车床周围的切屑及切削液,擦净后按规定在加油部位加上润滑油。 sba+J:#w  
    9、下班后将床鞍摇至床尾一端,各转动手柄放到空档位置,关闭电源。 @|BaZq,g  
    10、每件工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可随便乱放。应当根据工具自身的用途来使用,例如不能用扳手代替锤子,钢直尺代替一字旋具等。 g ]%sX6T  
    11、爱护量具,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放入盒内并及时归还工具室。 'So,*>]63  
    二、操作者应注意工、夹、量具、图样放置合理 G |033(j  
    1、工作时所使用的工、夹、量具以及工件,应尽可能靠近和集中在操作者的周围。布置物件时,右手拿的放在右面,左手拿的放在左边,常用的放得近些,不常用的放得远些。物件放置应有固定的位置,使用后要放回原处。 `\Z7It?aDs  
    2、工具箱的布置要分类,并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小心使用的物体放置稳妥,重的东西放下面,轻的放上面。 V $Y=JK@  
    3、图样、操作卡应放在便于阅读的部位,并注意保持清洁和完整。 .ww~'5b0  
    4、毛坯、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并按次序整齐排列,以便安放或拿取。 #2{H!jr  
    5、工作位置周围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  <m7m  
    三、安全操作技术 c%tb6@C  
    操作时必须提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遵守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要求: aGSix}b1P  
    1、穿工作服(不得穿西服、衬衣等类衣服),戴套袖。不得穿拖鞋,以防伤脚。 7.}Vvg#G  
    2、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与工件不能靠得太近。 )"KKBil0  
    3、女同志应戴工作帽,头发或辫子应塞入帽内。 KFZ2%:6>  
    4、车床只允许一人单独操作,不得几个人同时操作一台车床,其他人一律站在安全线之外。 Pr|BhX  
    四、其它 ^V,?n@c!  
    1、实习时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迹象应立即停车并报告老师。 ;=r_R!d@  
    2、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拿走公物要追究,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损坏丢失工、量具和有关设备要赔
     
    分享到
    离线tanjie109
    发帖
    158
    光币
    61
    光券
    0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3-29
    车工实习很有意思
    离线liude66
    发帖
    64
    光币
    290
    光券
    0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5-26
    我也实习过的,你说的很对哦!
    离线kettenwulf
    发帖
    10
    光币
    30
    光券
    0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6-02
    哈哈 好复杂!!
    发帖
    *
    光币
    *
    光券
    *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7-27
    恩,你说的很对,我也实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