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6W#M[0 v:s~Y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qXKEu`_ ks
3<zW(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vY}/CBmg AGS?<6W-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VT;$:>!+ W}a&L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BEifUgCh /m.6NVu7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Rf2;O< G|IO~o0+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dt+H!y
h ej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c dQJW A;q}SO%b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f{k2sU*uBE 5?%(j!p5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v#nYH?+~mJ $(.[b][S
国务院办公厅 hSo\ G W|~sE +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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