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致盲武器 另一维度的杀伤
“对飞机的神秘激光攻击可能与中国新基地有关”,连日来,美英媒体连续报道,美官员称美军机在吉布提受到来自中国驻吉布提基地的激光照射。对此,我国防部回应,美官员言论与事实完全不符。 i)+@'!6 瞭望智库特约研究员易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综合各方面信息,所谓激光照射事件纯属子虚乌有。吉布提外国军事基地众多,即便是真有飞行员遭到激光照射,也无法确认是中方行为。从相关消息来看,数次‘激光攻击’事件显然并未对飞行员及相关传感设备造成实质性损害,也并未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因而可以判断所谓的‘激光攻击’事件很可能是一种激光侦查与目标定位,例如激光雷达装备。甚至还可能是周边居民无意识的行为,如民用激光望远测距仪等。这只不过是一些媒体和国家挑起中国威胁论,抹黑中国的一些常用小伎俩而已,当属恶意猜疑与乱扣帽子的戏法”。 rm+|xvZ4
[attachment=83973] ,hT t]w 激光致盲武器(配图来自网络) +7^%fX;3pW 一旦使用即意味交战 ~-A5h( 据外媒报道,美军UH-60“黑鹰”直升机的飞行员受到激光致盲武器照射而短暂失明。五角大楼也表示,美军人员近年来因被激光照射,而导致短暂失明的飞行员数量一直在攀升。这说明世界上某些国家对激光武器的开发,已经达到了可应用的阶段。 Xv]O1 f cI 激光致盲武器是激光武器的一种,即利用激光束照射人眼或武器装备中的光电传感器等元部件,使之受到干扰、失效、过载或造成某些损伤的一类激光武器。在对人员使用时,它可烧伤视网膜,使其暂时甚至永久失明,并可对人产生强烈的心理威胁和震慑。 t$]lK6 “激光致盲武器研制的难点在于,激光的能量聚集度与光斑大小、传输距离之间的关系、目标跟踪与锁定的方式和如何突破对方的激光防护装备。”易芳介绍,美国、俄罗斯/苏联、英国等很多国家都发展过激光致盲武器,美军已经公开的就有十余种激光致盲武器。美国陆军步兵中心与美国联合信号公司研发的“眩目器”(Dazer)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公开,可用于软杀伤装甲目标内电视、夜视装置内的传感器和人员。冷战期间,美军也曾宣称苏军使用了舰载激光致盲武器对美军飞行员进行了照射,干扰了飞行员的视觉。 &=<x&4H+ “如果真如外媒报道那样使用了激光致盲武器,则意味发生了交战,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炒作显然不符合事实。”易芳指出。 p8%x@%k 属“软杀伤”,实战并不多见 SEIGs_^'\ 美方怀疑其飞行员受到激光照射,但具体是什么飞机,美方没有具体说明,仅有一篇报道指出“黑鹰”直升机的飞行员因此短暂失明。而附近的美军基地还部署有F-16战斗机和P-3C海上巡逻机。这三者的一般飞行高度可能在几十米到几千米高空之间。 Iy8Ehwejd 对此,易芳表示,“随着现代技术的提高,目前激光致盲武器有效作用距离从几十米到几千米不等,达到F-16、P-3C这样的飞行高度不是没有可能。不过在战机高速飞行的过程中,直接使用激光束精准照射飞行员的眼睛几乎不太可能”。 h.sH:]Z “实际上,激光致盲武器用于实战并不多见。”易芳介绍,海湾战争中,美军曾将公式鱼激光武器系统和眩目器运抵海湾战场,部署到部队,但未实战使用。当前仅英国官方承认在1982年马岛战争期间,在大型舰船上装备了一种作用距离5公里的简易激光致眩器,在对阿根廷飞机作战时发挥了作用。后来,该系统的改进型大量装备皇家海军的护卫舰、驱逐舰及后备舰队。 #)GL%{Oa 此前也有专家对记者表示,美军极为重视激光致盲武器研究,将激光反传感器技术列为了陆军战略性技术之一。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世界军事强国正在逐渐转变激光武器的发展方向。 *S:^3{.m= “像低能激光致盲武器已经不再是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除目标探测与指示等项目外,激光技术发展的重点在高能激光武器,打击方式也直接从‘软杀伤’转变为‘硬杀伤’,这远远超过了激光致盲武器的性能指标要求。”易芳说。 w%S\)wjS 所谓议定书并不严谨 hG
uRV|` 据外媒报道,中国是《关于激光致盲武器的议定书》的签署国,但中方被怀疑制造和使用了激光致盲武器。 ~>k<I:BtrT 瑞典政府于1973年第一个提议禁用激光致盲武器,并与其他非政府组织一起游说。1980年,《非人道武器公约》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认为具有过分致伤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1995年复查《非人道武器公约》时,没能限制地雷的滥用,却阴差阳错地通过了《关于激光致盲武器的议定书》。议定书规定,禁止使用以使人永久丧失视力为唯一作战功能或功能之一的激光武器。缔约方禁止转让该类武器与其他国家或国家机构以外任何实体。但在正当军事使用激光系统时,伴随发生的失明事故不在禁止之列。 &h`s:Y “由此可见,该协定的漏洞很多,许多政府和非政府代表持保留态度。议定书条文极不严谨,只是对单一人眼致盲功能做了限制,并不排斥带有激光致盲传感器的武器,更没有对高能激光武器做任何限制,也就是打着其他幌子的激光武器也能使用,只要功率足够,同样会对人眼造成致盲的功能。所以说,只要不是专用激光眩目器,都不算违反协定。”易芳指出,“不过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高能激光武器的战术级应用日益临近,正处于由技术突破向实战应用蜕变的历史转折期,在未来几年内有望在战场上使用和部署。这些高能激光武器不仅有激光致盲武器的功能,更具有直接摧毁的功能,而且杀伤的目标越来越小,精度越来越高,更值得广泛关注。” &}OaiTzEmc “一些国家明里拿着协定故意找茬,暗里却不遗余力加快颠覆性新概念激光武器的发展。这要求我们准确预测未来战争发展趋势,不要被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掣肘,才能在未来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易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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